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,围绕“防风险、保安全、迎二十大”这条主线,强化风险防控,确保武汉全市化工(危险化学品)领域安全形势稳定,武汉市石化工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(武汉市应急管理局)结合国内外化工(危险化学品)领域事故情况和当月气候特点、企业实际对石化领域安全风险进行科学研判,向武汉全市化工企业、各区、市有关部门发出安全警示,督促采取应对措施,防范安全风险。8月1日,武汉市应急管理局发布《市石化工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8月份化工(危险化学品)领域安全风险的提示函》(以下简称《提示》)。
《提示》指出,8月份,高温、强对流等极端天气增多,易对化工生产装置运行、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从业人员工作状态产生不利影响,特别是雷暴雨天气,对化工(危险化学品)企业危险化学品的储存、运输、装卸等安全影响突出。各区、各石化专委会成员单位要深刻吸取各地事故教训,督促化工(危险化学品)企业严格落实防暑降温、防雨防汛、防火防爆、防高处坠落、防触电、防雷电、防有毒气体泄漏等各项安全保障措施,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。
《提示》提醒在强对流天气下,各区、石化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把涉及遇水反应危险化学品的化工(危险化学品)企业列为汛期雨季安全防范重点对象,根据雨情、汛情发展,针对性的发出预警信息,督促企业加强遇水反应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、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,不得将有毒化学品和遇水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存放在潮湿、透水和屋面渗透的库房,并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。
《提示》强调,高温期间,部分化工(危险化学品)企业可能存在不落实化工(危险化学品)物料、装置(设施)、储罐、仓库降温措施,作业安排不合理,导致作业人员中暑,违规开展特殊作业等情况。要针对上述风险,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,做好低闪点液体、易挥发液体、高温易分解出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气体物料的安全存放,加强设备设施维护保养,确保生产储存装置冷却系统、呼吸阀、灭火设施、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等安全设施和附件完好。同时,合理安排操作人员在室外的作业时间,配备必要的消暑降温药品和物资,避开中午高温时段开展高空及露天作业,严禁高温天气下进行易自燃、易挥发、闪点低的危险化学品和液化、压缩气体装卸作业。
《提示》指出,在炎热天气下,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刹车片烧蚀、爆胎、自燃等风险增高,要督促企业和驾驶人员加强出行前危险化学品车辆电气线路、油路、刹车片、水箱、轮胎等检查,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;加强运输途中安全检查,排查危险化学品泄漏溢出、包装破损、车辆故障等安全隐患,及时有效处置;随车配备必要的消防等应急救援器材,加强驾驶员、押运员安全培训教育,使其熟练掌握操作方法和应急技能。
来源:武汉市应急管理局
责任编辑:谢玲